非法開采稀土礦 8人判賠4867萬

2019-07-22 10:39

因非法開采稀土礦,造成嚴重礦產資源損失和生態環境損害,近日,廣東省英德市法院一審判決,8名被告共需賠償4867萬余元。據了解,這是廣東目前判決賠償金額最大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。

    法院查明,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,何某等5人合伙出資,高薪聘請技術管理人員,在英德市白沙鎮門洞村委會大嶺頭菜洞的林地,非法開采稀土礦。

    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,何某等7人共同出資,再次高薪聘請技術管理人員,在英德市白沙鎮門洞村委會榜塘村民小組上逕大窩山,非法開采稀土礦。

    何某等人的行為,破壞了礦產資源,污染了礦點及周邊土壤、地表水、地下水,嚴重損害當地的生態環境。經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及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鑒定,何某等人的非法開采行為,分別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損失507.6萬元、1353萬元,兩處非法采礦點及周邊的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費分別需1175.61萬余元、1130.93萬余元。

    廣東省英德市檢察院對該案提起該市首宗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,近日,英德市法院作出判決:何某等人犯非法采礦罪,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;何某等7人共同賠償在菜洞山非法采礦造成的礦產資源損失、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及相關鑒定費用共計2330萬余元;判決何某等8人共同賠償在榜塘非法采礦造成的礦產資源損失、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及相關鑒定費用共計2536萬余元。